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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生活,是真的逍遥。
可怜的方思雅,被中国式教育荼毒了十来年,一朝进来大学,简直如鱼儿进了大海,鸟儿飞上天空!
即便是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凌玉,也被感染了情绪,跟着欢快了很多。
大学里,有形形色色的各种社团。
笨笨理科生方思雅选择了一个文学社团,做了学校文学社团的小记者。
社团比较正规,每学期会固定出刊物,让成员投稿。
而过往的期刊,团长也发给了新成员们学习。
于是,方思雅抱着杂志在寝室看得如痴如醉,大赞化名“丹青”
的团长文章写得好。
再度努力成为她室友的凌玉斜眼过来看了看,然后默默不作声。
为什么说是努力成为方思雅的室友呢?
因为分宿舍原本是随机的,方思雅和凌玉本不在一间宿舍,但凌玉不惜专门去找辅导员,陈述了自己与方思雅的同学情深……最终辅导员点头同意了换宿舍。
看着凌玉离去的背影,辅导员还在心中赞叹:如今这样珍惜闺蜜友情的女孩,还真是不多呢。
那个时候,“闺蜜”
还没有各种内涵。
那个时候,老师们还不知道有种生物叫“拉拉”
==
闲话不说,只说凌玉做了方思雅的大学室友后,更能近距离与她接触了。
看着对方渐渐鼓胀的胸部,以及越来越修长的腰肢,凌玉能感觉到对方越来越像慕容春了。
唔,自己与春儿第一次见面时,她差不多也是二十岁左右呢。
如今,小雅终于长大了。
我的春儿,也快回来了。
春儿回来了,春天还会远么?
抱着这样的心思,凌玉很偷乐地等待啊等待,仿佛等着一株自己种下的花树慢慢长大啊长大。
而在长大的过程中,自然不能给别人家将花苞先摘了去。
所以,当晚方思雅夸赞完丹青团长的文章后,凌玉第二天就立刻也加入了文学社。
而在入社考试里,她随性写的文章更是得到了社长的大大夸奖,被直接认命为校刊杂志的编辑之一。
这本校刊,名《春芽》,很普通又很有受众的名字。
而在刚入学校没什么追求的方思雅心里,这杂志就如春芽一般,需要她百分百的呵护与栽培。
所以,她认真地听从团长的安排,在大热天去运动会现场采访,做运动会专题报道。
看她如此卖命,凌玉也受了感染,决定认真地写一篇小说。
杂志是一学期出一期,也不算厚,所以自然容纳不了太长的文章。
凌玉咬着笔杆想了很久,终于提笔写下了一个中篇……
最终,方思雅的运动会专题报道发了,而凌玉的中篇小说也发了。
坦白说,作为一个大一新生,能发中篇小说是很困难的。
毕竟,一学期才一本,页面有限。
而像丹青团长这样的真正文学高手,社团还是有几个的,她们一般都是直接发短小说。
凌玉作为一个刚进社团才三个月的新人,能被安排发中篇,确实是因为故事太吸引人。
至少,吸引了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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