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继勋具服,所杀婢百馀人。
乙卯,斩继勋并女侩八人于洛阳市。
长寿寺僧广惠常与继勋同食人肉,帝令先折其胫,然后斩之,民皆称快。
这段记载,古文功底较弱之人怕是看不明白,若用白话来的解释倒也简单:东京有位御林军将领叫做王继勋,分管当时的西京(也就是河南洛阳),此人白日掠人妻女,稍有不如他意的,就会杀了吃掉(没错,就是吃掉!
),然后便用槥椟(也就是小棺材或指并非正经的棺具)盛放骸骨,丢弃荒野。
然后这“女侩及鬻棺者,出入其门不绝”
说的是专门做买卖妇女的女性中间人和买卖棺材的人经常出入他的府邸。
而宋太祖的弟弟宋太宗还没当皇帝的时候,便就听闻这个故事,后来当了皇帝之后就命人严查,王继勋认罪伏法,坦白说他的确杀了婢女百余人。
这后来,宋太祖赵光义大怒(其实是数罪并发),斩杀王继勋以及女人贩子八人。
这其中还特别提到了有个长寿寺的僧人叫广惠,常与王继勋同食人肉,于是赵光义在下令杀他的时候,命人先斩他双腿,而后才将他斩杀,以至于“民皆称快”
。
其实在宋代之前,中国社会一直存在着“奴婢贱口”
制度,奴婢在法律上被划入贱民,不具备“国民”
身份,而是视同主家的私有财产,可以牵到市场上买卖,如《唐律》便明文规定:“奴婢贱人,律比畜产”
;“奴婢既同资财,即合由主处分”
,贩卖奴婢是合法的,跟你牵头牛到市场上贩卖没有什么区别。
入宋之后,奴婢贱口制度开始瓦解,宋代“奴婢”
的涵义已不同于之前的“奴婢贱口”
,不再是主家的私产,而是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自由民。
奴婢与主家的关系也不是人身依附关系,而是经济意义上的雇佣关系,法律将这些奴婢称为“女使”
、“人力”
。
雇佣奴婢必须订立契约,写明雇佣的期限、工钱,到期之后,主仆关系即解除。
为了防止出现终身为奴的情况,宋朝法律还规定了雇佣奴婢的最长年限:“在法,雇人为婢,限止十年。”
也就是说,从前那种合法的奴婢贱口买卖,在宋代已经不合法了。
不过,如吴家今日这般寻上门来提出想要永雇或长雇杨三娘的做法,按照大宋的法律还真是没什么问题,并且以民约俗规而言,这般上门来求雇的做派,还真是讲了个礼,更是抬了个爱!
nbpnbpnbpnbp 史上第一部山寨小说,走过过,千万不要错过!注本书情节比较诡异,切不可以常理视之。...
当整个娱乐圈被流量小生小鲜肉占据时,一个硬汉出现了。他用神一样的演技,征服了整个世界。...
他死了,又活了,从愉快的小地主包租公的生活,变成了爹不疼娘不爱的小孤儿,逗他的吧?!他特么就是被一个号称学习使我快乐系统的玩意给坑了。非自愿绑定就算了,听听这叫什么系统?学习系统,口号就是,学习使我快乐,摔!快乐个鬼啊!神特么学习使我快乐,这是学渣会说的话吗?等等,说好的学习系统呢?成为反派是个什么鬼?他可是要成为蝙蝠侠实习助理的男人啊!上来就让他踢飞钢铁侠,踩扁蝙蝠侠,力压超人什么的,臣妾做不到啊!我们的口号是!搞事情!!!打滚,看官们要是看的还顺眼,给我点下收藏吧QAQ是日更,是日更,是日更!重要的事说三遍!本文于十二月九号(也就是周六)开VIP,谢绝转载,请以前转载走文的朋友,立即删文撤文,谢谢支持!...
这是一段闻名大陆的传奇。这是一个剑与魔法的世界。这是一部鲜血与烈火的故事。这是一些爱恨交织的人们。这,是北王。。。。。。。。...
村子里有个池塘,老人们唤作龙池,据说里面住着一条龙!随着龙池被水泵抽干,村子里发生了一系列诡异的事件而我却因此被恶龙缠身,走上了一条不科学的道路!...
遇上一个赚钱能力强的媳妇怎么办?某人曰还能怎么办,自然是赚更多的钱来获得媳妇心中的地位。双十一瓜分亿万红包的时候安沐抽到了神秘红包导致意外穿越,没想到绑定了一个淘宝系统,附赠人工智能一枚。家里面临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状况,上头还有无限压榨的大房,有了淘宝系统这个金手指,安沐决定带领家人发家致富。只是看着那人对自己紧追不舍,安沐扶额,她对上天发誓,之前绝对没有故意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