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某处未知的寂然空无之境,混芒难明的黑暗中,倏然生出一缕赤焰,随后挥洒无穷光热刹那间照亮了黑暗。
这是哪里?我不是死了么?不是说人死灯灭万事休,可我怎么还会自我意识?难道真有幽冥界?可是怎么会这亮?谁家幽冥界会有这么刺眼的光芒?……不知过了多久,姜典以一种难以形容的方式醒了过来。
他只觉得沉沉的睡了一觉,睡的正香时,一束光芒照得浑身暖洋洋的同时,又刺的他的双眼十分难受,让他不得不醒了过来。
被这光芒唤醒姜典,极力试图睁开双眼。
他能清楚的感觉到,那种刺目的光芒照在眼皮的上感觉,可偏偏却又十分离奇的感知不到自己的双眼存在。
感知不到双眼存在,自然无法睁眼。
这让他感觉十分古怪,他又试图用手摸摸眼眶。
更让他奇怪的是,他竟然也无法感知到自己的双手存在。
他心里越发觉得古怪,于是尝试逐一感知自己的身体各个部分。
可无论眼耳口鼻,还是四肢百骸,全都无法被他所感知,无法感知,自然也无法被他所驱使。
能感知到的,似乎只剩一个纯然的,纯净的名为姜典的“我”
的意识存在。
除此以外,就只剩下那些温暖中带有些许刺目的灼热光芒。
对了,光芒!
既然此间除“我”
之外,别无他物,只余这灼灼光芒。
那不妨以“我”
之存在,去感知这光芒的源头。
似乎是没有形体的缘故,名为姜典的“我”
之存在也没了丝毫束缚。
想什么就做什么,起心动念之间,就坚定不移的朝着光芒挥洒而来的方向,矢志不渝的飞去。
寂然空无的境域内,名为姜典的“我”
之存在追风逐电,很快就离那光芒的源头越来越近。
越是靠近那光芒的源头,他越能感到一种莫名熟悉的亲切感。
等到他完全靠近这光芒的源头,惊讶的发现所有的光芒,全都是由一簇微弱的赤焰所散发出来。
这一簇赤焰看上去十分微弱,却散发出惊人的光与热,照亮了整个寂然空无之境。
那种莫名熟悉的亲切感,正是从这一簇赤焰中传来的。
名为姜典的“我”
之存在,感知到这股熟悉的亲切感,甚至未作思索,就一头扎了进去。
却说姜典冲进那簇火焰中后,惊异的发现火焰之中,竟然是他十余年来一直戴在胸前的那枚家传木令。
“火!”
“火!”
“火!”
似乎察觉到他的到来,木令正面的火形雕刻一闪而逝,寂然空无之境中,突然传来三声浩大苍凉的大和声。
闻听这三声奇异的大和后,姜典之“我”
生出奇异之感,他似乎具备了创造火,驾驭火,成为火的能力。
只是这种能力,好像与名为姜典的“我”
现世的一位才华横溢的侦探,在一次行动中身亡后重生到了传说中的罪恶之都哥谭市。这里,他认识了公正清廉的警察局长戈登,局长家的千金小姐芭芭拉戈登,还有身为都市传说般存在的蝙蝠侠。在这里,他由一名侦探成长为了一位超级英雄,开启了一段新的人生分享书籍哥谭神探作者迷途陌客...
本书的主题是,当一名不幸堕落为贵族走狗打手的大好青年,遇到一个来自未来的天才魔法美萝莉,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地拥有了‘神格’之后,会怎么样呢请注意在这里,神不是万能的,有严格的神职区分,神也会被凡人欺骗甚至利用在这里,敌人都是有理想有智慧有演技有个性的四有新人,他们的表现随剧情而变,没有套模板的那种。在这里,女人们都是独立的,有感情有特点有决断,虽然不会出现赠送主角帽子的行为,却绝非那种‘Dan’‘Chun’的货色在这里,合理是必须的,哪怕只是自圆其说。说白了吧,这是一盘私房菜,喜欢的,请投票,不喜欢的,请X之,出口成脏的,枪。...
科比最接近神的男人?艾弗森晃过乔丹张伯伦记录之王?乔丹篮球之神?这样都不是问题,一个神奇的系统让一个中国小子驰骋NBA单挑科比,晃过艾弗森,在记录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最后的目标超越乔丹成为新一代的篮球之神。看顾飞如何打出中国人的精彩,征服NBA...
末世降临,城市变成丧尸肆意猖狂的乐园,野外成为妖兽捕猎厮杀的天堂。废柴青年罗侯,在一次寻找生存物资的行动中遭受意外,濒临死亡,却激活了无意中得来的御灵指环,拥有了御使丧尸和妖兽的逆天能力。当无数幸存者为了生存苦苦挣扎之时,罗侯凭借着御灵指环,走上了自己无比彪悍的成长之路。别人浴血奋战在丧尸妖兽之间,罗侯则跟在自己的灵宠后面拾取战利品!别人努力修炼而效果甚微,罗侯即使在睡觉也在不断的变强!有恩于我者,我当十倍还之有仇于我者,我定百倍报之!罗侯...
人的一生,或生的伟大,或死的光荣。当他回首过去的光阴时,可以自豪地说,我的一生并没有虚度。因为净TMD倒霉了。金泰浩,你给我出来!现在你不是我的PD了,我也不是你的木偶了。你给我出来,我要和你决斗。当石振秋八十岁的时候,他拄着拐杖,站在金泰浩的家门口,如此咆哮着!...
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苏珏又回到了她长至九岁的宅子,故地依旧花开似锦,绿柳萋萋,只是已换了主人。而苏珏也早已更名梅荨。这是一个重生的故事。重回两年前,将五皇子推上王位,以洗家族沉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