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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第1页)

毛毛,就是这么带回来的。

因为玫瑰姐不喜荤腥,所以虎妞带回来都是和我一起吃掉了。

唯有这只小白兔,玫瑰姐只看了一眼,就知道它也是有灵根可以修炼的,便把她留了下来。

你见过嫦娥吗?没有吧。

你见过抱着玉兔的嫦娥吗?也没有吧。

玫瑰姐的气质遗世独立,怀抱一只小小的白兔,简直就是嫦娥下凡。

要是穿的不是黑衣就好了……

毛毛的天赋比我们都好,又有大家关照,所以她还很小的时候就可以化人形了,只不过因为年纪太小就化形,可能永远都是这个小孩子的模样了。

就这样,我,玫瑰姐,虎妞还有毛毛从此结伴而行。

时常也会有些小感慨,比如最一开始我可是把玫瑰姐当成猎物的,结果多亏了她才捡回一条命。

虎妞也常常一边醉酒,一边靠在我身上和我说道她曾经威风凛凛的&ldo;风光伟绩&rdo;,原来在遇到我们之前,她就咬伤过不少人,直到玫瑰姐严厉的惩罚过她之后就再也不敢了。

其实玫瑰姐对我们很好,至少在吃的和玩的上从不拘着我们。

就是在修炼和行事上要求比较严格,偷懒懈怠是绝对不允许的,惹事生非更是要重罚。

可能我脑子比较笨,所以常常因为修炼不过关被罚。

但自从遇到虎妞以后,虎类动物天生好动,虎妞又是个生怕事情闹不大的主,我觉得我跟了玫瑰姐这么多年挨的揍也没有她一个月里挨的多。

至于毛毛,她还小,不怎么懂事,嘴又甜,基本不会受罚。

我跟毛毛最喜欢的事就是在虎妞挨揍的时候扒门缝偷看……咳咳……

人们虽然对妖类极为厌恶,但是我们一直保持着人形,就算是虎妞也没有敢再变回去,这样惹了麻烦,人家也只当是谁家孩子太顽皮,玫瑰姐只需要道歉和赔钱就行了。

但是后来不知怎的,修仙的道人越来越多,尤其除魔捉妖的简直翻了一倍。

玫瑰姐道行高,一般的道人无法察觉到她。

可是我们就不行了,尤其毛毛,刚刚修炼成形,妖气很重根本无法隐藏。

在城里继续游玩肯定是不行了,这时候玫瑰姐问我们愿不愿意和她去一个地方。

反正我们也是无家可归,我还欠着玫瑰姐一条命,玫瑰姐去哪我就去哪。

这个地方就是魔界。

玫瑰姐早就在魔界有自己的居所,这时我们才知道魔界和人界根本就是相反的两个世界。

就拿最基本的生活来说,在魔界,金银被当作建筑材料,遍地都是,而在人界,金银是用作交易最贵重的货币。

我还奇怪之前为什么玫瑰姐会有那么多钱,原来玫瑰姐的房子都是金子做的。

在人界获得食物十分方便,可是魔界的食物却是要在竞技场打工赚取。

魔界的交易是以物换物,在竞技场观战每局要交纳一定量的食物,而战斗的人每赢一场可以得到一块肉干、一篮蔬果和一斗米,连胜翻倍,表现出色甚至还有额外的奖励。

但中途如果不幸输掉了就什么也没有了,哪怕你之前连胜过十场。

从人界倒是带回了不少食物,但四个人根本支持不了多久。

玫瑰姐是已经习惯了的,而且在竞技场是十甲榜首的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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