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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白刃下的群狼(第1页)

没有危险的落日山脉风景还是极为美丽的,不论是远山深处的高大树木参天百尺,直插云霄,还是那飘荡在四周不知其左右的鸟鸣,清脆悦耳,还是那从峦叠嶂九曲回廊幽深不知归处的山峰,或者是眼皮子底下极有可能让你忽略掉的不知名野花,清幽的花香绝不像世俗间的任何一种,不争奇不斗艳,安安静静的生长在那一片大石头的缝隙里。

看到这精致的小花,荆宁不知不觉呆立了良久,这种安静的却毫无艳丽的小花朵,竟然像大漠里的植株一样,坚强的生存着,沉默的存在着,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让他们这样的坚持下去,倘若这人世间的众生也像这小花一样,那还有什么困难无法度过,修灵也不过是复杂一点而已的事情,荆宁忽然觉得自己应该如此,也必然如此。

他开心的摘下这一朵让人顿悟的小植物,此时阳光正好,小小的黄色花骨朵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晶莹若上好的黄玉。

经过半日的赶路,荆宁确信他已经进入了落日山脉的外围了,这就意味着,将会有数不清的或者突如其来的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将他拖入无低的深渊。

他不得不保持绝对的警惕,就连轻微的风吹声都不能放过,因为一旦一个不小心,他就有可能丧命在荒无人烟的落日山脉里。

危险也就意味着机遇,在落日山脉里,危险是与机遇伴生而在的,经过大半天的攀行,荆宁的背囊里已经有了好几株上了品阶的灵药,其中还有一株玉丝金线草,在阳光下显出玉色的叶片上点缀着金色的丝线,格外的漂亮,玉丝银线草这种草药在外界价格极为昂贵,他具有清热解毒,明目排毒等诸多功效,在大山丛林深处,这是一种很好的治疗伤病的药物,荆宁视若珍宝的将它收在背包中,因为他手里的疗伤药确实不多,青灵峰这么穷,陈道真能给他一瓶金疮药已经极为不易。

很快时间就来到了傍晚,大片的夕阳洒在落日山脉的能见到阳光的角角落落,正在赶路寻找第一夜栖身之处的荆宁也不禁被这种景色吸引,爬到了一个位置比较高的地方仰着头欣赏大自然的这种美景。

落日山脉不愧为落日山脉,单单周围的景色就已经让人沉迷,更别说用来命名这片山脉的景色——夕阳了。

只是这美丽的景色还没等荆宁欣赏多久,一声突兀的狼嚎声划破寂静的山林,这声音高昂而凄厉,荆宁快速的跳下山坡,整个身子伏在大石头底下,借助身侧一块凸起的石块,蜷缩在角落里。

他仔细辨别狼声的来源,但是这声音却没有再出现了,等了半盏茶的工夫,荆宁确定那声音没了,就从大石头下出来,心中戚戚,落日山脉,果然如传言中的危险,只是第一天,就碰见了狼群,虽然听声音只是普通的狼群,但是这对灵修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像荆宁这种没有修为的普通人,遇见一两只还好,一旦遇见狼群,那绝对是死无葬身之地。

荆宁稍稍安心,再次找今晚居住的地方,他准备今晚住在树上,一方面可以避免地上的蛇蚁虫兽,另一反面,也可以免得沾染晨起的露水,湿在身上很难受的。

仔仔细细的环顾了四周,他准备找一个高一点的地方,环顾一下四周,找一颗高一点的大树。

仔细辨认之后荆宁决定前往西北方向的一颗巨大的铁桐树,那颗铁桐树具荆宁目测,足足五人合抱多,而且根据他背过的那本《奇植异樹志》上介绍,“铁桐木质坚而不易腐。

不生菌,不引虫,味清新而不妖冶,闻之气爽。”

简单地说,就是不生虫子,对人好,在荆宁的记忆中,书中甚至说道,有人把这种树的树干暴晒七日,磨成粉末,制成香料或者燃香。

还是很幸运的,就在荆宁在心里一边这么想着,一边就快走到那棵铁桐树的时候,又一声狼嚎突兀的叫起来,只是比之之前,这声音显出兴奋的声调,关键是,就在刚才的一声嚎叫之后,又此起彼伏的响起了狼嚎,而且,最关键的!

这声音听起来是如此的近!

身体立刻做出反应,又是他性子沉稳镇静,此时此刻也不由得背冒冷汗,腿脚发软,荆宁俯下身子,仔细的辨别四周可能存在的危险,在此起彼伏的狼叫声中,他还是简单的就知道了声音的来源,就在自己左手边不足十尺米的地方!

这意味着,如果狼群发现了他,他几乎没有逃离的可能。

狼这种群居动物,等级分化,分工明确,有智慧的狼王甚至会安排战术,围剿猎物,世俗国家中很多的军中战术都是从狼那里学来的。

“啊呜——”

这一声狼嚎凄厉而惨烈!

显然是被东西伤到了,如此近距离下,荆宁甚至可以清晰地听到有几匹狼疼痛的呜咽声。

这很明显,是发生战斗了,只是面对狼群的,是人,还是同样的丛林猛兽?荆宁也不敢确定,若是野兽,甚至妖兽,那么在这里,他几乎没有别的结局,双方战斗完之后,不论谁胜出,接下来的猎物,就是荆宁他自己!

“喝!”

的一声怒吼,荆宁听的很清楚,和群狼打斗的绝对是人类,而且极为可能的是一位灵修,因为没有人类可以和狼群战斗,就算是老猎人也不行!

那么,既然确定是人类了,还过去看看吗?这无疑是一个惊险的想法,若是人战胜了狼群还好,要是没有打过,自己就成了狼嘴下的一顿加餐了。

最后还是好奇心驱使荆宁过去看看,慢慢的靠近,小心翼翼的剥开遮挡在眼前的最后一片树叶,眼前的一幕让荆宁惊呆了。

一地的狼尸,足足有十数头,遍地的血液,还有狼的断肢,破碎的肠子,破碎的脑袋,场面极为血腥,满地的血气冲天让荆宁好一会才适应过来。

再看和狼群战斗的人,这一看不要紧,但是确确实实让荆宁有些发呆,面前的,是一位身穿黑衣的俊逸少年,手里握着一把白色的长刀,这把长刀上没有沾染丝毫的血迹!

极为诡异,眼前这个少年,不正是昨夜里一起喝酒的吃霸王餐的黑衣少年吗?他怎么会在这里,和自己一样只身来到了落日山脉深处。

在今日之前,荆宁一直认为这个黑衣少年敢只身来落日山脉,而且吃霸王餐,最重要的是他手里时刻不离的握着长刀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肯定是一位修灵的少年天才,大高手。

谁知道此时此刻,独自面对群狼的他,身上竟然看不出半点灵力的波动,他独战群狼,完全靠着肉身的气力和很多巧妙的招式。

单单看一地的青狼尸体,就是同样没有修为的荆宁所不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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