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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第2页)

“读博也是真的喜欢?”

“起码不讨厌。

和做生意比,我觉得我更喜欢待在学校里。”

这时余初想起别的事情,问谭知静:“你觉得老师这个职业怎么样?”

“挺好的。

你以后想留校当老师?”

“有这个想法……知静哥哥,你觉得大学老师这个职业好吗?”

谭知静在心里说他是小傻瓜。

余初在日记里写道,他当年打算转专业的时候还考虑过学医,只因为自己说过一句,尊敬医生这个职业,但因为学医的年头太久,他怕自己等不了,也怕他自己等不了,不得已而遗憾地放弃了。

他还计较自己当年因为班主任的事而给他打那个电话,猜测自己对教师这个职业也有好感。

后一件事他要找机会解释给余初听。

“老师和医生一样,都是好职业。

工程师,或者技术管理者,还是项目管理者,也都是好职业。

不管你以后想做什么,我都喜欢。”

余初笑着问他:“你也什么都喜欢?”

“你做的我都喜欢。

我一直都对你以后的样子很好奇。

只有一点,小初,我希望你做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

他真正喜欢做的事?

余初意识到自己和谭知静都是没什么兴趣爱好的人,工作学习之余,偶尔一起看看电影,看一部新出的记录片,偶尔一起看一本小说,一起打一把游戏,但都不迷恋;他喜欢养猫,谭知静喜欢打扫卫生,但这些也不能算是让他们着迷上瘾的爱好;他们也不迷恋金钱、权势和地位。

他们只喜欢一起待着,相互看着,或者抱在一起亲热,只有这些是永远都不够的,让他们沉迷,肯定戒不掉。

余初不会计算他们做一次爱所获得的多巴胺是否比别人看一场电影,或者多赚百分之十的奖金,所获得的多巴胺多还是少;也不会计算多巴胺与多巴胺之间是否有高贵与卑微之分。

他们只是喜欢如此,便如此。

他们那么努力地学习、工作,付出那么多辛苦与代价,终于为自己争取到这样的自由,所以他们能够如此。

他真正喜欢做的事。

余初趴在谭知静的背上,被谭知静悠闲地背着往前走。

他努力向前一探脑袋,谭知静默契地回头,余初在谭知静脸上亲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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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计划是两篇番外,这一段剧情舍掉了,后来这段又想写进去了,所以一共是三篇,当做番外,或者后记,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来~

第89章后记番外——不变

一天,余初和谭知静带媛媛在商场买文具,竟然偶遇郑铎和李思敏。

余初和郑铎隔得远远的,隔着十八岁到二十六岁的光阴,一下子认出彼此,停下来。

李思敏也认出余初。

谭知静不记得郑铎的长相了,但他很快也反应过来,问余初:“那是以前郑副处长家的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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