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读博也是真的喜欢?”
“起码不讨厌。
和做生意比,我觉得我更喜欢待在学校里。”
这时余初想起别的事情,问谭知静:“你觉得老师这个职业怎么样?”
“挺好的。
你以后想留校当老师?”
“有这个想法……知静哥哥,你觉得大学老师这个职业好吗?”
谭知静在心里说他是小傻瓜。
余初在日记里写道,他当年打算转专业的时候还考虑过学医,只因为自己说过一句,尊敬医生这个职业,但因为学医的年头太久,他怕自己等不了,也怕他自己等不了,不得已而遗憾地放弃了。
他还计较自己当年因为班主任的事而给他打那个电话,猜测自己对教师这个职业也有好感。
后一件事他要找机会解释给余初听。
“老师和医生一样,都是好职业。
工程师,或者技术管理者,还是项目管理者,也都是好职业。
不管你以后想做什么,我都喜欢。”
余初笑着问他:“你也什么都喜欢?”
“你做的我都喜欢。
我一直都对你以后的样子很好奇。
只有一点,小初,我希望你做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
他真正喜欢做的事?
余初意识到自己和谭知静都是没什么兴趣爱好的人,工作学习之余,偶尔一起看看电影,看一部新出的记录片,偶尔一起看一本小说,一起打一把游戏,但都不迷恋;他喜欢养猫,谭知静喜欢打扫卫生,但这些也不能算是让他们着迷上瘾的爱好;他们也不迷恋金钱、权势和地位。
他们只喜欢一起待着,相互看着,或者抱在一起亲热,只有这些是永远都不够的,让他们沉迷,肯定戒不掉。
余初不会计算他们做一次爱所获得的多巴胺是否比别人看一场电影,或者多赚百分之十的奖金,所获得的多巴胺多还是少;也不会计算多巴胺与多巴胺之间是否有高贵与卑微之分。
他们只是喜欢如此,便如此。
他们那么努力地学习、工作,付出那么多辛苦与代价,终于为自己争取到这样的自由,所以他们能够如此。
他真正喜欢做的事。
余初趴在谭知静的背上,被谭知静悠闲地背着往前走。
他努力向前一探脑袋,谭知静默契地回头,余初在谭知静脸上亲了一下。
--------------------
本来计划是两篇番外,这一段剧情舍掉了,后来这段又想写进去了,所以一共是三篇,当做番外,或者后记,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来~
第89章后记番外——不变
一天,余初和谭知静带媛媛在商场买文具,竟然偶遇郑铎和李思敏。
余初和郑铎隔得远远的,隔着十八岁到二十六岁的光阴,一下子认出彼此,停下来。
李思敏也认出余初。
谭知静不记得郑铎的长相了,但他很快也反应过来,问余初:“那是以前郑副处长家的孩子吗?”
穿越修文,保护校花。蜂为奴,鸟为仆,一支洞箫御万物!...
阴差阳错入,一场永久之梦出乎意料换,一身猫之贱命鬼使神差演,一个梦里人生空前绝后赢,一片万里晴空...
这是一个即将坐上骸骨王座的灭世魔帝,以及他收养的一个小女婴的故事。鉴于QQ群可加的人实在太少,所以本书改为YY群。YY群号2069778...
小时候被父母遗弃,但我多了很多人疼我推荐一下自己的两本完本老书。1,都市刑侦悬疑悬案组链接电脑版戳这里httpwwwheiyancombook32618手机版戳这里httpmheiyancombook326182,都市热血爽文我的野蛮女友链接电脑版戳这里httpbookheiyancombook15250手机版戳这里httpnheiyancombook15250...
我只是玩女血精灵,不是想变血精灵啊混蛋Σっ°Д°っ不过女血精灵什么的好像也不错呢づ ̄3 ̄づ什么!变身还要有任务?英雄多如狗的世界?!不过女英雄我喜欢o゜▽゜(此书百合)...
在远古的神魔时代,光之女神为了对抗混沌之王卡奥斯,集结了所有力量锻制了圣剑。历来只有光之女神所选取的勇士才有资格在世界危难的时候拥有它,对抗黑暗。只要世界上还有光明和黑暗的存在,它的传说就永远不会熄灭。五百多年前的神魔大战由于圣剑的活跃,光明最终得以战胜黑暗,圣剑也因为完成了使命断裂成五块碎片消失在大陆上。如今,黑暗再次降临在盖亚大陆上,圣剑和光之末裔的传说又将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