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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第1页)

黑鹰逃出车厢,头也不回的飞走,临近傍晚方才归来,见到秦璟,依旧有炸毛的倾向。

彼时,宰杀的羊肉皆已入锅,洒了盐巴和胡椒,营地中弥漫着肉汤的香味。

士卒和役夫列队盛汤,运气好的,碗里还能多添一块骨肉。

虽然肉已炖得酥烂,九成融进汤里,骨头上连的一层筋皮照样能解馋。

牙口不错的话,骨头都能嚼碎吞下肚。

刘牢之有粮任性,大手一挥,杀了百余头羊。

厨夫肩膀搭着布巾,脸被蒸汽熏得通红。

抓着手臂长的大勺,两勺一碗,肉汤几乎要漫出碗沿。

有个年轻的士卒运气好,临到他时,恰好捞起一只羊蹄。

厨夫“呦呵”

一声,笑道:“你小子今日得了彩头,他日和胡贼厮杀,定能多砍几只耳朵!”

众人哈哈大笑,士卒到底脸嫩,抓起一只蒸饼,捧着汤碗走到一边。

看到同里的老卒,就要将羊蹄让出,却被对方敲了一下脑袋。

“有得吃就快吃!”

老卒将蒸饼撕成小块,浸泡到汤里,美美的喝上一口,特意将年轻的士卒护到身边,道:“多亏有桓校尉,咱们才有这肉汤喝。

永和年间,我随大军北伐,一天两顿,就没能吃饱过。”

“肉汤?刷锅水就不错了。”

“别说油星,盐巴都没有。”

“瞧见厨夫腰间那两条布没有?想当年可不是用这个擦汗……”

老卒有滋有味的喝着肉汤,吃着泡软的蒸饼。

见有几个刀盾手联袂过来,马上朝着年轻的士卒使个眼色,让他背过身去快吃。

“快些!”

有刘牢之的命令,前锋右军上下都能分得肉汤,想得块骨肉却难。

这些刀盾手膀大腰圆,目露精光,最为精锐。

临到战时,都是冲在最前面,豁出命去和胡人搏杀。

每次战后清点,他们的战功最高,伤亡也是最大。

类似的布阵传统一直延续到唐代。

只不过,那时他们不叫刀盾手,而是换了个专业的名字,跳荡兵。

因为他们的凶狠,无论弓兵还是长-枪兵都惧其三分。

要是他们动手抢,压根没处说理。

好在刘牢之治军严谨,几场军棍打下来,营中风气焕然一新。

刀盾手走到近前,见老卒的样子,忍不住咧嘴一笑,道:“许翁,作何这般防备,知晓是你族中子侄,咱们没那么不讲究。”

这番话出口,老卒松了口气,被他护着的士卒转过身,到底将两人的汤碗换了过来。

看到碗中的羊蹄,老卒叹息一声,几个刀盾手却是大笑,干脆捧着碗蹲在两人旁边,一边搭配肉汤撕扯蒸饼,一边道:“此子孝顺,难怪你护着他,许翁有福!”

老卒也笑了,不再推辞,几口喝干半碗羊汤,吃光蒸饼,抓起羊蹄啃了起来。

“许翁,我恍惚听到,你方才说起永和年?”

一名而立之年的刀盾手道。

老卒点点头,道:“我刚和他说,早年间,甭管前锋军还是中军,都没有桓校尉这样的运粮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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